專家們知道張大哥的工作不好做,但是為了得到寶物,還是決定三顧茅廬,沒想到再次來到張大哥家裡的時候,卻得到了金牌已經變成金鐲的消息。
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般,讓專家們無法接受!
雖然這塊牌子是用黃金製成的,但是上面的文字、金牌背後的歷史價值是遠超於黃金的,它是一個無價之寶!而愚昧的張大哥,卻為了這點錢,將無價之寶變成了一隻沒有用的手鐲,簡直就是暴殄天物!
金牌被煉成金水的時候,上面的契丹文字也隨著消失,大火燒去的不是一塊普通的金牌,而是遼代的歷史和文化……
張大哥的愚蠢行為讓專家們非常氣憤,這件事情也驚動了上面的領導,於是派出專人調查,將張大哥的家裡的情況摸了個底朝天,張大哥家裡世世代代都是農民,哪裡來的什麼傳家寶?
所以謊言不攻自破,最後張大哥頂不住壓力,也只能老實的交代這塊金牌並不是自己家裡的傳家寶,而是釣魚的時候在草地里撿到的。
確實,國家對文物收藏有明確的法律規定,如果你的寶物是世代傳承下來的,或者是通過合法渠道得到的,那就具有收藏的資格,自己也有處理寶貝的權利!
其他情況:不管你的寶物是撿來的還是在地里挖出來的,只要是屬於國家的土地,全部歸國家所有,必須要上交國庫。拒不上交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。如果是通過盜竊所得,屬於文物犯罪,可以直接判刑。
我們再來看張大哥的做法,現在不是妥善不妥善的問題,他的行為已經涉及違法。
首先,在面對考古專家詢問的時候,並沒有老實交代文物的出處,本身就是從草叢裡面撿來的,但卻謊稱寶物為自己傳家寶,故意隱瞞!
其次,專家們多次規勸,希望能將遼代金牌上交給國家,但他卻因為一己私利,拒絕上交國家,將國家寶貝據為己有。
最後也是最過分的一點,未經允許,竟然自己擅自做主將遼代金牌私自融毀,把金牌鑄成一隻金鐲子,簡直就是故意損壞文物的行為。
如果張大哥在交代文物來歷的時候,能夠誠實一點,如果他在面對個人私利的時候,能夠理智一點,就不會因為這區區不到一萬元的價格,毀掉一個無價之寶。
雖然最後把金牌鑄成金鐲子,成功賣出去了,但是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,你覺得這筆錢他能拿得到嗎?
這已經不是一個普通的案件,已經上升到了故意損壞國家文物罪的行為。
金牌鑄成金鐲子賣掉的這筆錢不僅要全部交出來,等待張大哥的還有牢獄之災。
因為這塊遼代金牌的背後的歷史價值實在是太過巨大,再加上張大哥的行為,簡直讓人無法原諒,所以等待他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一筆橫財,而是法律的嚴懲!
總結 把遼代的金牌鑄成一隻金鐲子,把原本價值連城的寶物變成了一塊用處不大的金屬,張大哥的行為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!不要以為自己哪天走運撿到了一個寶物就可以據為己有。
因為我們生在中國,就要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去執行!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,遵守法律法規是我們應盡的義務,保護國家的文物古董,是我們必須履行的職責。
千萬不要因為自己的一己私慾昏了頭,到最後得不償失。不僅竹籃打水一場空,等待你的還有嚴厲的法律制裁!
保護文物、遵守法律,從我們每個人做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