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卻不答應,他說自己和妻子的工作都在市中心,在郊區買了房,工作的事情咋整。我當時就訓斥了他一頓,真要是買了房子,有了住的地方,就算是省下的房租錢,也有不少,何況在別的地方隨便找個工作,在哪不能賺錢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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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我一頓教育,兒子終於開竅了,打算在郊區那裡買房。因為是第一次買房,兒子對這件事極為重視,左看看右看看,選了好幾個,都覺得不滿意。兒子剛開始選了個60萬(約270萬台幣)的房子,差不多80多平,挺大的,三室兩廳,原本都打算選這個了,臨了又被兒媳攔住,說第一次買房子,還是買大點的好。
後來兒子又重新找了,選了一個總價120萬(約540萬台幣)的房子,差不多有140多平。兒子給我看構造圖了,房子很大,光客廳像籃球場似的。兒子雖然高興,我心裡卻泛起了嘀咕,花這麼多錢買這種房子,值得嗎?
我的本意,還是讓兒子買個六七十萬(約300萬台幣)的就行了,這樣手裡有些余錢,也好寬裕些。我估摸著,兒子手裡大概有五十萬左右(約225萬台幣),我的手裡呢,也有三十萬(約135萬台幣),加起來,也就差不多了。可是兒子不聽我的,非要買那麼大的房子,我不知該怎麼說了,只能另想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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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不夠咋整,只能跟別人借了,兒子管他的朋友們借錢,連親家公的錢都借去了一大部分,我也沒閑著,特意回了趟老家,管親朋好友借錢,這個借一點,那個借一點,總算是湊到了五十萬(約225萬台幣),這時候兒子也借到了一些,加起來剛好是一百二十多萬(約540萬台幣)。
我真覺得憋屈啊,這錢完全可以分期買房子,幹嘛要借呢,我們管別人也是借,辦理分期付錢也是借,幹嘛不去辦分期。可是兒子卻有自己的想法,他說跟熟人借錢利息很低,要是辦理分期,利息就得多出十幾萬了。
我也不懂他說的到底是啥意思,總之我覺得,兒子這麼做屬於是矛盾轉移。本來他要是分期買了房子,那錢就是他自己還。他非得要全款買,搞得我跟老伴每天辛苦幹活攢錢,那錢全給了兒子不說,還得在外面借一筆外債,就用來給兒子還錢。
這樣以來,兒子倒是不用分期還錢了,我跟老伴不僅得把手裡的錢全交出去,還得背上一大筆債務,實在是不劃算。儘管我這筆賬算的清楚,卻深藏心裡沒有跟人說,只是憋不住的時候跟老伴吐槽,這算是什麼事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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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時候老伴提醒我了,她叫我留個心眼,不要把錢全給了兒子。畢竟我們倆年紀都大了,我快60歲了,老伴也55了,把錢全給了兒子,沒錢養老不說,一以後還得過幾十年還債的日子,什麼時候是個頭呢。
我覺得老伴說的在理,還真的留下二十萬(約90萬台幣)的,給自己養老。可是那樣一來,兒子買房的事情又打了水漂,他執意要買的那房子,我們不出錢,他怎麼買得起。想勸他買個小房子,人家又不願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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