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是霍尊的童年經歷。
只是後來的發展證明,他和父親火風的德行,完全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,同樣的手段,同樣的心態。
總結起來,陳露和一位叫霍尊的歌手,談了九年戀愛,最後被分手。
她說霍尊出去吃飯、買衣服還都花自己的錢,光生日一個手錶,就送了十萬塊的,最後統計這些年霍尊花了自己至少兩三百萬。
對於這些指控,霍尊的回應很無力。
這是他和陳露故事的前半段,那聽眾是不是好奇,這個故事還有後半部分?
沒錯。
故事的轉折,是作家陳嵐介入,大家對這個女人應該不陌生。
對,她這些年惡行不斷,當年天津無肛嬰兒事件中扮演不光彩角色,後來又如法炮製了「眼癌女童事件」,江歌案中她又一直為劉鑫洗地……
陳嵐覺得這事沒那麼簡單,於是跑去見了霍尊本人。
然後從他手機里,找到了大量霍尊和陳露的聊天以及轉帳記錄,直接把這些紀錄全部曬在了微博上。
劇情很快就反轉了。
很明顯,霍尊每隔一段時間,就會給陳露零花錢,少則一兩萬,多的一轉就是20萬。
而且這些截圖裡,兩人關係很親密,霍尊對女友大方又熱情,看不出哪裡冷暴力了。
總而言之就是想證明,霍尊是個貼心的好男友。
細心的網友一分析,發現陳露很多前言不搭後語的表述。
於是,一些狂懟霍尊的網友開始變臉,甚至表示他才是受害者。
至於陳露,大家希望她能曬出,自己為霍尊花掉的300萬紀錄,但她從頭到尾幾乎沒有曬出過任何有效證據。
而且陳露和霍尊,早在好幾個月前就分手了,後來她跑去找霍尊要錢,前後支付了58萬,這就是所謂的「敲詐勒索」。
然後,陳嵐報警了,警方採取強制性措施將陳露帶走。
次日凌晨,家人為她辦理了取保候審的手續,所有的文件已經簽字了。
可以肯定的是,陳露的結局,已經被自己改寫了。
其實說來說去,不管霍尊也好,陳露也罷,他們都不是什麼「好東西」。
陳露的確趕上了好時機,她錘霍尊,剛好趕上都美竹錘翻了吳簽,吃瓜群眾下意識地就相信了女方。
但作為女人,她也永遠都趕不上好時機。
因為自古以來,敢站出來曝光男人的女人,從來都「不是好東西」,我都習以為常了。
霍尊作為公眾人物,基本上是徹底涼了,曝出這樣的醜行,完全沒有翻身的指望。
而陳露不是明星,她是不是好東西,和我們又有什麼關係?請交給法律吧!
霍尊和陳露的故事也告訴我們。
年輕時,我們總覺得最浪漫的是愛情,到最後我們才發現,最現實的是人性。
作者:Mark 編輯:小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