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70歲,女兒只要我房不要我人,明白後我做出比女兒更無情的選擇
在老一輩人的眼裡,養兒防老是天經地義的事情。然而,現在的年輕人,卻並不這樣認為。他們認為父母為自己付出再多,也是理所應該。而自己是否對父母盡孝,卻完全憑自己的心情。
七十歲的吳大媽說,自從她發現,她的獨生女兒,一心盯著她的房子和財產,卻不願盡贍養她的義務時,就心灰意冷,做出了比女兒更加無情的選擇。
吳大媽:
我今年七十歲,有一個獨生的女兒。女兒是我和老伴的老來子,在我四十一歲那年,才有了這個女兒。我和老伴將來之不易的女兒,視作了掌上明珠,從小到大,都盡力地呵護著她,不讓她受到半點委屈。
我和老伴的收入不算高,但對女兒卻從不吝惜花錢。我們培養女兒上了大學,她結婚的時候,我們給她買了一輛車,又給了她二十萬元的壓箱錢。
我們給女兒置辦的這些嫁妝,花光了我們所有的積蓄。儘管如此,看著女兒開開心心地出嫁,我們仍然感到很欣慰。
女兒和女婿,在同一家公司里做事。女婿的父母,都是農村人。女兒和女婿結婚的時候,婚房是女婿自己攢錢付的首付,每個月要還五千塊錢的房貸。
雖然女婿的家庭條件不好,但只要女兒喜歡,我們就不反對。女兒和女婿還年輕,他們還有大把的時間掙錢,我們有極大的信心,小兩口一定能夠過上好日子。
我和老伴的退休金,每個月加起來有八千多塊。這些錢,足夠我倆過日子了。我們將花不完的錢,全都存了下來,打算等到我們百年之後,全部留給女兒,算作是我們的一片心意。
女兒和女婿結婚的第二年,我們的外孫就出生了。自從外孫出生之後,我和老伴就開始忙了起來。我們每天像上班一樣,準時去女兒的家裡帶外孫,女兒和女婿下班之後,我們才能回到自己的家。
我們每次到了女兒家,就會分工合作。老伴負責帶外孫,我負責打掃家裡的衛生,做外孫的輔食,再給女兒和女婿做晚飯。
女兒和女婿下班回到家,就可以吃到熱騰騰的飯菜,看著女兒和女婿心滿意足的模樣,我和老伴一天的辛苦,瞬間就煙消雲散。
我們在女兒家裡的做飯,從來沒有要過小兩口一分錢錢。買菜和生活用品的錢,全都是我們自己出的。外孫吃的奶粉,還有衣服、尿不濕和玩具等等,也都是我們花錢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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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我們錢花得不少,但女兒和女婿,卻從未說過要給我們生活費。女兒和女婿不提,我們也不要,作為父母,即使為女兒花再多的錢,我們也不心疼。
去年年初的時候,老伴總是覺得渾身無力,每天早上起床的時候,臉就腫得厲害。我見老伴的情況不對,就拉著他去醫院檢查,檢查的結果,讓我和老伴都很吃驚。
醫生說,老伴得的是尿毒症,病情很嚴重,當即就把老伴收進了病房。經過一段時間的住院治療,老伴的病情,終於穩定了下來。
出院以後,老伴每周都要去醫院做兩次透析,身體受盡了折磨。醫生說,透析只是姑息療法,如果想要得到長期的效果,就必須做腎臟移植。腎臟移植手術,至少要準備五十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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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nextpage}聽說做腎臟移植,需要五十萬元,老伴連連咋舌,說他的命,哪裡值那麼多的錢?我勸老伴,生命比錢重要多了,雖然我們沒有那麼多的現金,但我們可以賣掉房子,籌錢給他治病。
我們住著的房子,有一百多個平方。房子在市中心,還是學區房,如果賣掉的話,市值三百多萬。我告訴老伴,我們賣掉大房子,可以買一套小房子住著,這樣就可以套一部分現金,作為他換腎的費用。
老伴不同意賣掉房子,他說他都七十歲了,沒幾年活頭了,不值得花那麼多的錢,做那麼貴的治療。
房產證上,是老伴的名字。老伴不簽字,我就賣不了房。為了讓老伴同意賣掉房子,我就給女兒打電話,希望女兒勸勸老伴,讓他同意賣房。
然而,女兒卻絲毫沒有勸老伴賣房的想法,她說,老伴的年紀那麼大,根本不值得花那麼多的錢,做那樣的治療。
女兒在老伴的生命面前,表現得如此的冷漠,讓我感到特別的寒心。既然我賣不了房子,自然就沒辦法給老伴治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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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伴做了一段時間的透析治療之後,病情急轉直下,身體越來越差。眼看著老伴已經撐不了多久,我說服老伴,配合我,將房產過戶到了我的名下。
女兒之前對老伴病情的冷漠態度,讓我有了戒心。我擔心自己重病的時候,女兒會為了省錢,不讓我接受治療。只有將房產,捏在自己的手裡,我才會安心。
老伴最終死於尿毒症,他在臨終之前,緊緊地拉著我的手,讓我好好地活下去,幫他多看看這個美麗的世界。
老伴去世之後,我總是一個人黯然神傷,感到非常的孤獨。我感覺自己的身體越來越不聽使喚,特別害怕一個人待著,擔心自己的身體出現問題,身邊沒有人,不能將我及時地送去醫院。
元旦的時候,我給女兒打電話,告訴她,我想外孫了,我買了很多的菜,讓她帶著女婿和外孫過來吃飯,一家人團聚。
女兒卻說,她哪裡都不想去,只想在家裡待著。女兒不來,我只好自己過去。我將買的菜,全都拎到了女兒的家裡,給他們做了一桌豐盛的飯菜。
吃飯的時候,我對女兒和女婿說,我老了,身體越來越差。我一個人,住著那麼大的房子,實在沒有精力打掃。
女兒疑惑地看向我,說:「媽,你說這些話,是什麼意思?你該不會說,想要來我家養老吧?」我看著女兒的眼睛,告訴她:「媽就是這個意思,媽希望和你們一家人生活在一起,享受天倫之樂。」
此時,我注意到,女兒對女婿使了個眼色。女婿會意,對我說道:「媽,你那麼大的房子不住,卻住在我們這裡,那房子空著,不就浪費了?你一個人住著多舒服,沒必要跟我們擠在一起的。」
女兒也說:「是啊!媽,我們每天都要上班,即使你和我們住在一起,我們也沒時間照顧你。」我告訴女兒:「我不需要你們照顧,我只要跟你們生活在一起就好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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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明顯有些不耐煩,她惱怒地說道:「媽,我們說了半天,你怎麼就不明白呢?我直接告訴你吧,我們只想過二人世界,不想被打擾。」
女兒的話,讓我透心涼。我想了想,對女兒和女婿說道:「既然你們都不待見我,那麼,我也就不麻煩你們了。我可以去養老院住,我打算把房子賣掉,拿著賣房的錢,我可以住最好的養老院,享受最好的照顧。」
聽說我要賣房子,女兒立刻急了。她連忙說道:「那房子,寫著我爸的名字,你沒權力賣。」我冷冷地看著女兒,說房子早就過戶到我的名下,我想賣就賣,誰也管不著我!
聽了我的話,女兒立刻面如死灰,半天說不出話來。我又對她說道:「雖然我老了,但腦子卻沒糊塗。誰對我好,誰對我不好,我還是拎得清的。對我好的人,即使給他再多的錢,我也不會心疼。對我不好的人,我一分錢都不會給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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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nextpage}我說這句話的用意,是想藉此點醒女兒。我要讓她明白,如果她對我好,願意收留我,給我養老,我賣房的錢,可以全部給她。如果她對我不好,不願意給我養老,那麼,我賣房的錢,一分都不會給她。
然而,我的一片苦心,最終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結果。女兒仍然沒有照顧我的意思,她還威脅我,說我若是不把賣房款給她,她就再也不理我,我老了,病了,都與她無關。
女兒的無情,完全超出了我的想像。自此,我對女兒,再也不抱任何希望。我想,既然她狠心到只要我的錢,卻不要我的人,絲毫不在意我的死活。那麼,這樣的不孝女,我要她有何用?
我堅定地告訴女兒,房子賣掉以後,她別想得到一分錢。我就算這輩子花不完,也不會留給她。我百年之後,就把錢全都做公益,回報社會。
女兒見我這樣說,憤憤地走了。臨走之前,她說她篤定我不會那樣做,她是我的親生女兒,我的財產,最終還是會留給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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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走後,再也沒有和我聯繫。而我,也按照自己的想法,將房子給賣了。我拿著賣房得到的三百二十萬元錢,住進了我精心挑選的養老院。這家養老院,設施齊備,服務人員的素質也相當不錯,我感到非常的滿意。
去養老院之前,我聯繫了侄子。我讓侄子作為家屬,幫我在入住登記單上籤了字。我讓侄子委託了律師,幫我做了財產公證。
公證書上寫著:在我的有生之年,這三百二十萬元的賣房款,作為我生活和看病的費用。在我去世之後,剩餘的錢,拿出二十萬給侄兒,其他所有的錢,全部用於做公益。
自從我住進了養老院之後,侄兒每周都會來看望我,陪我聊天,給我帶一些愛吃的零食。女兒明知我住在這家養老院,卻一次都沒來看過我。
我能夠猜到女兒的想法,她肯定以為,我不會把事情做得那麼絕。我的錢,在我百年之後,仍然是她的。這樣她就既可以逃避贍養我的義務,又能夠得到我的錢。
實際上,女兒這樣的想法,註定會失望。因為在她拒絕贍養我的那一刻,就註定了,她再也別想從我這裡拿到一分錢。
雖然明知道,我這樣做法,會招致女兒的怨恨,但我仍然會這樣做,因為女兒還年輕,她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,如果她不改掉自私自利的壞毛病,以後還要吃很多的虧。
我希望用這樣的方式,讓她明白:只有付出,才會有得到。當她明白了這個道理之後,才懂得用真心去對待他人,才能與人和睦相處,才能擁有更加美好的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