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72歲,女兒只要我房不要我人,明白之後我做出比女兒更無情的選擇

2023-06-15     言諾     7207

女兒也說:「是啊!媽,我們每天都要上班,即使你和我們住在一起,我們也沒時間照顧你。」我告訴女兒:「我不需要你們照顧,我只要跟你們生活在一起就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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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72歲,女兒只要我房不要我人,明白之後我做出比女兒更無情的選擇

女兒明顯有些不耐煩,她惱怒地說道:「媽,我們說了半天,你怎麼就不明白呢?我直接告訴你吧,我們只想過二人世界,不想被打擾。」

女兒的話,讓我透心涼。我想了想,對女兒和女婿說道:「既然你們都不待見我,那麼,我也就不麻煩你們了。我可以去養老院住,我打算把房子賣掉,拿著賣房的錢,我可以住最好的養老院,享受最好的照顧。」

聽說我要賣房子,女兒立刻急了。她連忙說道:「那房子,寫著我爸的名字,你沒權力賣。」我冷冷地看著女兒,說房子早就過戶到我的名下,我想賣就賣,誰也管不著我!

聽了我的話,女兒立刻面如死灰,半天說不出話來。我又對她說道:「雖然我老了,但腦子卻沒糊塗。誰對我好,誰對我不好,我還是拎得清的。對我好的人,即使給他再多的錢,我也不會心疼。對我不好的人,我一分錢都不會給他。」

我說這句話的用意,是想藉此點醒女兒。我要讓她明白,如果她對我好,願意收留我,給我養老,我賣房的錢,可以全部給她。如果她對我不好,不願意給我養老,那麼,我賣房的錢,一分都不會給她。

然而,我的一片苦心,最終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結果。女兒仍然沒有照顧我的意思,她還威脅我,說我若是不把賣房款給她,她就再也不理我,我老了,病了,都與她無關。

女兒的無情,完全超出了我的想像。自此,我對女兒,再也不抱任何希望。我想,既然她狠心到只要我的錢,卻不要我的人,絲毫不在意我的死活。那麼,這樣的不孝女,我要她有何用?

我堅定地告訴女兒,房子賣掉以後,她別想得到一分錢。我就算這輩子花不完,也不會留給她。我百年之後,就把錢全都做公益,回報社會。

女兒見我這樣說,憤憤地走了。臨走之前,她說她篤定我不會那樣做,她是我的親生女兒,我的財產,最終還是會留給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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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走後,再也沒有和我聯繫。而我,也按照自己的想法,將房子給賣了。我拿著賣房得到的三百二十萬元錢,住進了我精心挑選的養老院。這家養老院,設施齊備,服務人員的素質也相當不錯,我感到非常的滿意。

去養老院之前,我聯繫了侄子。我讓侄子作為家屬,幫我在入住登記單上籤了字。我讓侄子委託了律師,幫我做了財產公證。

公證書上寫著:在我的有生之年,這三百二十萬元的賣房款,作為我生活和看病的費用。在我去世之後,剩餘的錢,拿出二十萬給侄兒,其他所有的錢,全部用於做公益。

自從我住進了養老院之後,侄兒每周都會來看望我,陪我聊天,給我帶一些愛吃的零食。女兒明知我住在這家養老院,卻一次都沒來看過我。

我能夠猜到女兒的想法,她肯定以為,我不會把事情做得那麼絕。我的錢,在我百年之後,仍然是她的。這樣她就既可以逃避贍養我的義務,又能夠得到我的錢。

實際上,女兒這樣的想法,註定會失望。因為在她拒絕贍養我的那一刻,就註定了,她再也別想從我這裡拿到一分錢。

雖然明知道,我這樣做法,會招致女兒的怨恨,但我仍然會這樣做,因為女兒還年輕,她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,如果她不改掉自私自利的壞毛病,以後還要吃很多的虧。

我希望用這樣的方式,讓她明白:只有付出,才會有得到。當她明白了這個道理之後,才懂得用真心去對待他人,才能與人和睦相處,才能擁有更加美好的未來。